为了保证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心机房设备与信息的安全,保障各信息系统有良好的运行环境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一条 机房管理人员每日对机房进行监控,对机房环境和设备巡查,并填写巡查日志;由专业人员对机房供电、空调、温湿度控制等设施进行维护管理,并填写维护记录。
第二条 机房内消防设施、防雷设施等须进行年检。
第三条 严格管理机房进出人员,出入机房要按要求登记;第三方人员未办理手续,不得进入机房;进入机房时需穿鞋套。进出机房的物品须经机房管理人员的同意后方可进出。
第四条 机房内不准大声喧哗,严禁在机房内进行非业务活动。机房应保持清洁卫生,定期对设备进行除尘,机房内严禁吸烟,禁止随地吐痰及乱扔杂物,必须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潮、防尘、防鼠咬、放静电、防雷击等措施。
第五条 机房内所有设备系统要妥善保管、维护,不得随意操作、搬动、拆装、外借。任何人未经批准严禁泄露、外借和转移机房内专业数据信息。各类硬件设备的添加、更换必须经所在学校责任人批准后方可进行,并按规定进行详细登记和记录,对各类系统现场资料、档案整理存档。
第六条:非机房工作人员不得私自使用笔记本等设备连接机房设备。如因工作需要,须征得机房运行主管同意后由机房工作人员陪同操作。
第七条 禁止利用计算机网络泄露学校机密,技术资料和其他保密资料。严禁将个人权限、工作账号、密码等交于他人使用;严禁使用他人工作账号,密码处理问题。工作人员调离本部门应立即交还相关的门禁,并清除指纹。
2020-12